一起标的3万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通过人民调解高效化解,侵权方一次性赔偿2500元结案。该案件经过二次调解最终调解成功,第一次调解中双方分歧过大,被告对侵权事实认知不清,存在抵触心理,且被告尚未感受到诉讼的实际压力,抱有侥幸心理。第二次调解中,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心理预期差距缩小,经过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这背后是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力量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微信公号盗版游戏引纠纷
2025年初,A科技有限公司发现,B某在未取得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A公司独立开发并取得知识产权的一款小游戏的下载链接发布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上,并向下载用户收取费用。A科技公司认为,B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对该款游戏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A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并在其公众号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调解过程:人民调解高效化解纠纷
案件受理后,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调解员蒙丽妃深入研究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
对于侵权方B某,调解员明确指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对于权利方A科技公司,调解员引导其合理预期赔偿金额。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相关判例,类似案件的赔偿数额通常综合考虑作品类型、侵权行为性质、持续时间等因素。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由B某一次性赔偿A科技公司25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相比传统诉讼程序,人民调解具有程序简便、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本案从起诉到调解结案,周期远短于普通诉讼程序,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缩影,为权利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防范建议:如何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结合本案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相关判决,我们为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1.树立“先授权后使用”意识
切勿心存侥幸。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作品都可能被追踪溯源。使用他人作品(包括游戏、图片、文章、视频等)前,务必取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
2.加强内容审核机制
运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流程。对于转载、引用的内容,要核实其授权情况,避免“洗稿”、盗版等侵权行为。
3.善用法律武器维权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权利人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如发送侵权通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申请诉前禁令:对于侵权行为可能造成难以弥补损害的,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侵权责任。
结语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人民调解快速化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展现了纠纷调解机制的高效与灵活。在创新驱动发展的今天,企业既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