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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专利预审案件受理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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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07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服务流程,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要求,现就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案件的受理范围予以进一步明确。具体事项如下:

一、明确范围

本次明确涉及专利分类号的受理范围,其中可受理的IPC分类号为102个,洛迦诺分类号为8个,具体受理范围详见附件;主分类号未在分类号范围内的案件,保护中心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受理流程

(一)保护中心在接收到新预审案件申请后,将首先核实案件的主分类号。

1.对于主分类号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对于主分类号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将进行形式审查、新颖性审查、明显创造性审查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二)若存在上述缺陷,保护中心将以预审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预审意见通知书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经答复后,仍被认定预审未通过,申请人可选择继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按照普通申请进行专利审查。

(四)若预审合格,保护中心将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保护中心的最新通知,确保专利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二)保护中心将对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案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案件质量、合规情况等实施梯度化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表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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