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服务流程,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要求,现就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案件的受理范围予以进一步明确。具体事项如下:
一、明确范围
本次明确涉及专利分类号的受理范围,其中可受理的IPC分类号为102个,洛迦诺分类号为8个,具体受理范围详见附件;主分类号未在分类号范围内的案件,保护中心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受理流程
(一)保护中心在接收到新预审案件申请后,将首先核实案件的主分类号。
1.对于主分类号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对于主分类号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将进行形式审查、新颖性审查、明显创造性审查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二)若存在上述缺陷,保护中心将以预审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预审意见通知书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经答复后,仍被认定预审未通过,申请人可选择继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按照普通申请进行专利审查。
(四)若预审合格,保护中心将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保护中心的最新通知,确保专利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二)保护中心将对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案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案件质量、合规情况等实施梯度化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