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备案主体资格的通知

【字体: 打印
2026-05-08 09:59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国知办发保字〔2023〕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在我中心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

经核实,三亚州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名称:黄岐药业(海南)有限公司)、三亚明熹一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海南众联检验检测有限公司3家单位已注销;海南五里路有机茶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海南守晨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海南斐榆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海南佰越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开利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单位经营状态异常;海南坤联科技有限公司1家单位迁出三亚;以上9家单位不再符合我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条件,现已取消备案主体资格。

附件: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取消部分备案主体资格名单

特此通知。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5月7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中文域名: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益

主办: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404354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7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0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