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文件
  • 标    题: 关于《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索 引 号: MB1G02838/2026-0517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成文日期: 2026-02-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2-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更新时间: 2026-02-07 15:47:00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切实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作用,现起草《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知识产权工作是保护三亚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为响应国家战略,助力自贸港建设,发挥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作用,提高专利预审质量,注重提升优质高价值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能力,规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引。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年局令第7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国知办发办字〔2023〕49号)。

三、主要内容概述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共分为总则、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预审服务管理、附则,共四章35条,含附件4份。

(一)总则。明确服务指引的目的、服务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预审及备案主体等定义,并明确其应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明确申请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申请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账号管理、备案及登记审核流程、信息变更等内容。

(三)预审服务管理。明确对不遵守规范事项的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给予提醒、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等处理并列举具体的触发情形,明确对处理意见存在异议的申诉的流程等内容。

(四)附则。明确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应当关注三亚保护中心发出的各项业务信息、跟进处理有关专利申请预审事务,明确专利预审案件不合格率计算,试用期等内容。

(五)附件。明确备案申请表、登记申请表、代理机构声明、预审服务申请承诺书四项具体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中文域名: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益

主办: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404354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7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0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