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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兼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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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5:09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兼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兼职人民调解员主要面向海南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案件类型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与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构成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

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分享调解经验及案例、参加调解相关会议和培训等。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民。

(二)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法律背景或调解工作经验。

(四)服从保护中心调解工作安排,自愿接受指派案件的调解工作并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择优聘任:

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

2.从事法律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3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

4.具有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公检法系统或仲裁机构工作经验;

6.在担任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员期限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等。(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

3.曾是失信被执行人,受过信用惩戒;

4.其他不宜担任调解员情形。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申请人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sanyaippc@163.com,邮件标题以“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姓名”格式注明:

1.《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兼职人民调解员申请表》(见附件),WORD版及签字扫描PDF版;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二)评审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择优确定拟定入选名单。

(三)公示

对拟定名单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公布

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选聘为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兼职人民调解员,任期为三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维权与创新服务科0898-88890082

邮箱:sanyaippc@163.com

附件:附件-兼职调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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